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陈飞宇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辩护有哪些种类和方式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06-03 12:01)    点击:288

辩护有哪些种类和方式?

 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、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。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。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,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,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,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。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,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。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,也可以是其他公民。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,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。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,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陈飞宇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飞宇律师,陈飞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陈飞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0758811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陈飞宇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肇庆律师 | 肇庆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陈飞宇律师主页,您是第29751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