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陈飞宇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劳动合同终止情形

分类:生活随笔    时间:(2015-07-03 13:34)    点击:320

劳动合同终止情形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合同终止:

  (一)劳动合同期满的;

  (二)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

  (三)劳动者死亡,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;

  (四)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;

  (五)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;

 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六、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、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;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。

  七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具体看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劳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陈飞宇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飞宇律师,陈飞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陈飞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0758811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陈飞宇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肇庆律师 | 肇庆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陈飞宇律师主页,您是第29751位访客